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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金融驱动农村合作社发展与乡村振兴统筹研究(2)

来源:新金融 【在线投稿】 栏目:期刊导读 时间:2021-07-07
作者:网站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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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3.4 新金融未能促进产业发展。目前,很多农村合作社大多是通过农业带动文旅业的发展。农业合作社的产业链短。新金融的政策也仍然停留在通过经济组

3.4 新金融未能促进产业发展。目前,很多农村合作社大多是通过农业带动文旅业的发展。农业合作社的产业链短。新金融的政策也仍然停留在通过经济组织的财务业绩和资金流转等情况放贷,而对于有些农村合作社的发展模式而言,有部分农村合作社想以农业为主,同时通过对农产品进行加工,同时打造物流、文旅等服务业的发展而促进产业链的延申,这样的农村合作社对资金的需求量较大,同时时间也较长。新金融在进行放贷的时候并未针对农村合作社做出细化的放贷条件,而仅仅把它作为一般的经济组织对待的话,新金融将难以通过对农村合作社作的金融支持而促进产业发展。

4.新金融驱动农村合作社发展与乡村振兴统筹研究

4.1 实现新金融供给与新金融需求的有效衔接。新金融更好地驱动农村合作社发展与乡村振兴统筹,首先要实现新金融供给与新金融需求的有效衔接。金融机构的免息政策、利息减免、贷款条件的放宽、贷款范围等信息应该多渠道地传达到所处区域内的各农村合作社,同时,由政府或者银行派专业人员定期或不定期地到合作社宣传相关的新金融政策,也可以向村委传达新政策,让村委传达至合作社。以此保证新金融供给的透明性和公开性。

农村合作社方面,不管是否缺少资金,也应居安思危并未雨绸缪地了解新金融的供给情况。一旦需要资金,立即选择最有利于本经济组织的融资方式。新金融供给与需求的无缝对接需要通过政府、银行、村委会、农村合作社等多方的共同努力。

4.2 对金融资源进行优化配置。农村合作社偶尔有部分闲置的金融资源。从资产周转的角度来看,闲置的金融资源意味着农村合作社没有达到最优的盈利模式。此时,可以根据自身的资金利用情况积极寻找金融资源的增值方式。对于政府或者金融机构而言,为了杜绝金融资源的浪费,严格审核农村合作社的贷款条件,对于有可能套用金融资源的农村信用社进行严格审查。杜绝对国家金融资源的浪费,以实现对国家金融资源的最优配置。

4.3 成立资金调节机构。对社会而言,金融资源的最优配置需要有一个调节的媒介。如果让暂时资金短缺的农村合作社与资金过剩的农村合作社自行对接,由于信息不对称以及诚信问题,将难以达成合作。此时,如果有一个资金调节机构,问题便可迎刃而解。

资金调节机构应该是一个权威,公正的中介机构。这样的机构应该由政府成立,或者由银行等金融机构单独设立一个部门,只吸收农村合作社的存款,同时登记好存款时间以及提款时间,然后将这部分资金仅仅向符合条件的农村合作社放贷。这中间,资金调节机构可向双方或其中一方收取一定的手续费,但根据新金融的盈利模式,同时使得提供资金的农村合作社在短期之内能够获得一定的利息,而资金短缺的农村合作社则需要支付一定的利息。

4.4 创新新金融促进产业发展的模式。农村合作社的发展并不局限于农业的发展,可以通过农业产业链的延申带动第二和第三产业的发展。新金融通过农村合作社促进产业的发展,需要创新促进产业发展的模式。由于农村商业银行是支农的排头金融机构,所以农村商业银行可以更多地关注农村合作社作的金融需求。在放贷的时候,除了考虑农村合作社的经营业绩和资金周转情况外,适当根据农村合作社的产业发展模式、发展战略、发展前景等情况,量体裁衣地对农村合作社作进行放贷。放贷之后,如遇农村合作社因暂时的资金回流困难,但产业发展顺利的情形,通过风险评估之后,可适当地更改贷款条件,从而更好地服务于农村合作社的健康发展。

5.结论

农村合作社发展和乡村振兴统筹是一项艰巨的长期工程,本文所发现的问题以及提出的建议仅是现阶段呈现出来的,要对农村合作社发展和乡村振兴统筹提出更详细具体并切实可行的措施则任重道远。

[1]杨佳慧.以浙江为例对新金融的研究分析[J].金融天地,2018

[2]何广文,刘 甜.基于乡村振兴视觉的农村金融困境与创新选择[J].学术界(月刊),2018

文章来源:《新金融》 网址: http://www.xjrzzs.cn/qikandaodu/2021/0707/67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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